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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昆山龙哥案,谈谈“法”的根本是什么!

时间:2018-08-30   访问量:1536

昆山龙哥案这两天是吵得沸沸扬扬,究竟是不是“正当防卫”也成了人们争论的焦点,我无意于过多讨论案情,只是从立法的根本来谈一谈。

法”的根本是什么?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象征就是立“法”,有法可依。虽然法律本身是冷冰冰的,但根本上是为人服务的,“法”的存在就是打造一套社会规则,保障整个法治体系下的人类生活,法的根本是对社会有序生活的保障。

一直以来也有人在讨论一个问题,刑罚的根本是为了“教育”还是“惩罚”,两方之间的立足点也往往被当作现代与传统之争,没有最终结果。

如果从立法的根本来说,刑罚既不是教育也不是惩罚,而是社会规则的需要。法律是威严的,更重要的是让社会明白自我行为的底线,触碰规则红线就需要承担责任。

判决从一开始就不是对“犯罪者”的个人行为,而是一个社会需要。盗窃要承担相应后果,抢劫要承担相应后果;这是警戒更多的未犯罪行为的需要。如果以真心诚意的忏悔或者顿悟作为标准的话,那么法律本身的威严消失殆尽,规则也就无从谈起。

从现代认知来讲,判决也绝不是对“犯罪者”个人行为的惩罚,因为已发生之事不可逆,一切以未来为导向,对“犯罪者”个体而言,刑期确实有教育的功效。

那么我们再回顾昆山龙哥案件,从社会层面来说有两个因素最为值得考虑。一、于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?二、于某行为是否值得效仿或会引发不正确社会影响?

从一来说,答案是否定的,于某本人并没有社会危害性,这一点毫无疑问。因为于某遭遇的是偶发性被侵害行为,并不存在主观犯罪意愿,抛开事件本身于某在社会群落中并没有危害性。

从二来说,于某的行为同样并不涉及引发不良社会反响。这一点我们首先可以从反例来做说明,《疯狂的代价》中姐姐青青同样不具备社会危害性,但是最后却在强奸犯束手就擒之后一脚将之踢下高塔,这就涉及另外一种违法行为了。但于某事件中,我们并没有发现类似的不良社会反响,相反于某案的“正当防卫”会是一个积极的社会信号,对于部分涉黑分子也是一种警示,这是符合法律本身的警示意义的。

如果我们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对于“犯罪”要进行“惩罚”,行为过当要进行“惩罚”这样的阶段的话,那才是真正的可怕之处!

法”在于“治”,而不是“罚”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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