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颠覆竞争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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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物竞天择说起

时间:2019-05-28   访问量:1182

现代社会已然成为一个竞争的社会,竞争可以说是无处不在,竞争的理念也已经深入人心;可以说是“无竞争不商业”。

我们在接受竞争概念的时候,却似乎很少有对竞争的本质进行深究,更没有对竞争进行过质疑。绝大多数人成为了竞争理论的信徒,区别仅在于如何看待竞争。然而,在我们认真审视竞争之后,却会发现,竞争并没有我们意识中那么重要,甚至很多竞争是毫无必要的,完全可以颠覆的。

崇尚竞争者,一直在强调“物竞天择、适者生存”的自然法则。认为弱肉强食是一种自然的规律,自然界便是一个存在不断竞争的环境。要做“适者”就需要去PK掉一个个竞争对手们,努力让自己笑到最后,做一个胜利者!

这样的说法,我们称之为断章取义也不过分。因为有一点十分值得我们注意:达尔文的《物种起源》从来就没有在讲竞争,而是在陈述一种进化。《物种起源》还有一个更具中国特色的译法——《天演论》,其实很明白无误地表达了达尔文此书的核心要义。所谓的进化也就是一种发展和演变,可以说和竞争根本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!当然,近年来学术界也有将“进化”精准为“演化”的,但无论进退其实都是一种发展,都是一个更加适合的状态。

试想一下,如果我们把“物竞天择、适者生存”当做是弱肉强食的竞争天理的话,那么是不是最后剩下的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?没有了完整的食物链,其顶端生物又如何存在呢?整个自然界的演变,绝非强者愈强可以一言蔽之的,可以说整个生态链条都在进行演变与发展,而人类之所以能够跳脱动物界,创造一个文明社会,并不是因为人类在竞争中获得了多大的胜利,而是人类跳脱了竞争,进入了一个社会化的过程。

 

“社会化”——人类的进化之阶

如果说,直立行走是人猿向人类演变的生理层面上十分关键的一小步的话,那么社会化则是人类彻底脱离动物界的跨越性一步。

传统上,人类和动物一样,或者采摘或者狩猎,过着最为原始的生活。然而在这样的状况下问题不断:今天是去采摘还是打猎?豺狼虎豹太过凶猛,一个人又力不能及……如是,古人类逐渐从以家庭为单位发展成以群落为单位,群落中的分工明确,确保了个体的需要。群落的发展联合又演变为部落,部落联盟逐渐形成国家。正如亚里士多德在《政治学》中提到,“人类天性向往美好生活,为了满足这种本性欲望,继而在自然村的基础上自发地建立一个共同体。这一顺其自然发展形成的共同体,就是国家”。

人类没有选择竞争作为自我生存的发展道路,而是选择了以合作为核心的社会化。社会化的过程中起关键主导作用的,是人类的智慧发展、是经验的累积与共同的合作。每一次社会的蜕变,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、封建社会、资本社会乃至最终的理想社会。这是一个自然、客观的的发展趋向。在历史的长河中,整个社会发展的过程当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阻碍和变故,但是这种进程和趋势却是无可阻挡的。社会分工的出现、从蒙昧到文明的过度、宗教的起源、经济的繁荣、文化的影响、科技的发展、人文的回归……这些并非偶然,这种本能也恰印证了亚里士多德的“人类天性向往美好生活”。

 

人类竞争溯源

根本而言,竞争源于社会化之后人类对于剩余价值的支配。

我们可以设想一下,在一个原始部落,人们酒足饭饱之后,突然发现,还多了一条羊腿,这是他们之前从未有过的。怎么办呢?当然这个时候部落刚刚形成,大家都还很平等,没有什么部落首领。于是一个聪明的人就说,谁最快爬到树顶,就给谁这个羊腿。于是,最原始的基于分配的人类竞争诞生了。

当然,以上只是我们的一个场景设定,但是不可否认的是。人类竞争的基础是价值的分配。这个分配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。

竞争自从诞生之后,便也进入到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。因为竞争在出现的最初是有着公平的外衣的,是可以使人信服的一种价值分配的方式。然而不可否认的是,竞争毕竟自身并不能创造价值,一旦对竞争的崇拜超过了价值创造崇拜,那么竞争便将无法释放其原有的作用,公平也将荡然无存。

客观来说,最初竞争的诞生是有其积极意义的,是对公平分配的一种补充,是一种社会化交流的主动行为,但是在竞争的发展,确实让人类难以掌控。利益与价值的概念在竞争当中逐渐混淆,竞争逐渐脱离了他的本质,而也让人开始了对竞争的罔惑。

时光进入现代,竞争所带来的问题依然存在,且日益严重。我们亟须对竞争做一个深层次的思考,分配的过程固然重要,如何在价值分配和价值创造之间达成一种平衡?竞争是否还有其现代意义? 这也正是我们需要去解读和思考的。

 

中国的和文化

在传统的观念当中,一直有“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,一群中国人是一盘沙”的说法,来表明中国人不团结,不懂得合作。相信很多中国人对此虽感无奈,却不得不认同。然而追溯文明,我们却发现,中国恰恰就是那个最讲究合作的国家。

中国文化的精髓是一个“和”字。“和”纵贯整个中国思想文化发展的全过程,积淀于各个时代的各家各派思想文化之中,体现着中国思想文化的首要价值和精髓,也是中国思想文化中最完善最富生命力的体现形式。

这个“和”字不是妥协不是委曲求全,而是寻找一个利益支点,达到一种共赢状态。

中华民族本身就是由“和”而来,从多元到一体,而不像欧洲的“盎格鲁撒克逊人”、“维京人”等那么单一。首先是分布于黄河流域的多个部落互相融合形成华夏族;然后是北狄、东夷、西戎、南蛮等多种族群融入华夏族形成汉族;汉族出现后对周围众多的民族产生强大的吸引力,成为中华民族的凝聚核心,各民族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多方面密切联系,不断融合,形成你中有我、我中有你、谁也离不开谁的一个整体,最终形成中华民族。这种共融共生就是一种典型的“和”。

“和”不仅体现在民族的融合当中,也反应在中国过往社会的方方面面。我们以魏徵引《荀子》谏唐太宗“水能载舟、亦能覆舟”的经典对话为例:

唐太宗与魏徵讨论治国之道。唐太宗问:隋朝灭亡的原因是什么?魏徵回答说:失去民心。唐太宗又问:人民和皇帝应当是甚么关系?魏徵说:皇帝就像一只漂亮的大船,人民就是汪洋大水,大船只有在水中才能乘风前进;但是,水能载舟,同时也能将船弄翻。太上皇(李渊)举义旗推翻隋朝统治就说明了这一点。所以,作为君王要时刻记住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。

我们可以用更加直白也更加贴合本文的观点来解读上面的对话。水可以看作是“民权”,舟可以看作是“王权”。水和舟的关系,魏徵提到的问题实际上就是“王权与民权的竞争”抑或“王权与民权的平衡”的课题。

王权与民权的竞争,说的是侵占民权,通过压迫民权获得王权利益。而暴政,无一例外的是与民夺权,通过压迫获得自身利益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王权与民权的竞争必将以王权的失败告终,水能覆舟。

王权与民权的平衡,说的是责任建设问题,通过王权为民权制造利益,王权事实上也可以享受剩余价值的分配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王权获得民权的认可,双方共赢,水能载舟。

价值与共赢,是中国“和”文化的中枢神经。这种利益平衡的达成,往往需要较高的视野,需要一个全局意识。而如果只是站在一个自身的利益点上,只求稳妥不求发展,那么和文化很容易陷入一种粘稠状态当中。我在这里不用“中庸”二字,是因为我同样认为“中庸”不是掐头去尾取其中间,而是保持中间点的平衡,不断向两极延伸发展。我们知道走钢丝的演员往往手里拿着一根长杆,为的是更好保持身体的平衡,从稳定程度而言,杆子越长平衡性越强,中庸同样如是,和文化亦如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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